唐健霆 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律师
近日,随着河南多家村镇银行接连发生“暴雷”事件,银行存款的安全问题再次引起了人们关注和担忧。毕竟,银行存款是储户多年辛苦打拼积攒的“血汗钱”,存款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钱袋子。但如果真的要问起自己的银行存款是否有存款保险,估计大多数人都不了解。如存款所在的银行破产了,储户的存款到底能赔付多少呢?
01何为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
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既包括个人储蓄,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范围。
02保障范围是什么?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03如何得知金融机构是否投保了存款保险?
根据存款保险实施工作安排,央行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使用存款保险标识。存款人通过存款保险标识可以直接识别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
存款保险标识的构成要素包括存款保险形象图案、“存款保险”中英文文字、“本机构吸收的本外币存款依照《存款保险条例》受到保护”文字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使用”文字。
此外,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会在境内各营业网点入口处显著位置展示存款保险标识,确保进入营业网点的储户能够第一时间识别本机构为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
央行也将定期在其官网公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名单,供公众查询。
04存款人需要交纳保费吗?
存款保险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部分,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按规定交纳的保费,不需要存款人交纳保费。
05什么情况下进行偿付?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为了保障偿付的及时性,充分保护存款人的权益,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
06受存款保险保障的金融机构的赔偿限额?
我国于2015年5月1日施行的《存款保险条例》第五条之规定:
存款保险实行限额赔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现全额赔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后,即在偿付金额范围内取得该存款人对投保机构相同清偿顺序的债权。
律师提醒大家✦
储户在选择金融机构存款时,应尽可能选择有参与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进行存款,但同时也要注意,仅限于存款适用《存款保险条例》所指的赔偿限额,购买的理财产品、基金等并不符合《存款保险条例》的赔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