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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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融业诚信与社会责任促进会 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如期召开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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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3日下午,珠海市金融业诚信与社会责任促进会(以下简称“金融促进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12楼3号会议室如期召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工委会主任刘殿环,会长单位工商银行珠海分行行长童志军、金融促进会秘书长陆平平、常务副秘书长王秋宁, 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主要负责人等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陆平平秘书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到27人,实到26人,请假1人,出席人数符合《珠海市金融业诚信与社会责任促进会章程》要求。

会议审议了12项议程。其中《2019年工作报告及和2020年工作计划》、《2019年财务工作报告和2020年财务预算》、《关于“珠海市金融业诚信与社会责任促进会”更名为“珠海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珠海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章程(草案)的说明》、会长变更等议案获得一致通过;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等6家单位、14位个人的入会申请;对金融促进会部分规章制度和徽标设计方案等进行了讨论和表决。

金融促进会拟任会长童志军先生在会上作了总结发言。童会长首先充分肯定了秘书处2019年的工作,用“加、减、乘、除”形象的概括了金融促进会2019年的工作成效。童会长在发言中表示,将继续秉承会长单位的担当,在人力物力方面持续对金融促进会给予支持。

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工委会主任刘殿环代表业务指导单位作了工作指示。刘殿环主任指出,2019年金融促进会实现了创新发展,为珠海金融行业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做出了贡献;同时,金融促进会遵循独立性、专业化、正规化的办会理念,充分体现规范发展和民主管理的特色,满足会员多元化的服务需求;金融促进会配合人民银行引导和组织金融机构积极推动金融知识进校园、进社区等宣传教育工作,提升了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信意识,与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的互动大幅增加,行业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刘殿环主任在谈到明年工作要求时指出,金融促进会要进一步聚焦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维护金融消费双方合法权益,营造地方金融发展的良好环境;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省消保联合会推动的《粤澳地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框架协议》,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推动框架协议内容在珠海落地,把珠澳金融纠纷调解合作落到实处。

刘殿环主任希望金融促进会团结广大会员,在促进珠海金融稳健发展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方面表现出更多的担当。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办公室谢文清主任、叶斌副主任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