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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化解重大信贷资产风险案
2020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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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化解重大信贷资产风险案

——多方协作配合,形成化解矛盾、防控风险的最大合力

参与单位:

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银监局

案情介绍

近年来,P银行C分行为掩盖不良贷款,虚构工作业绩,通过编造借款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等手法,违规办理信贷、同业、理财、信用证和保理等业务,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上千亿元,引发重大信贷资产风险。P银行因此受到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同时也导致大量诉讼案件涌至法院。仅今年,各级法院就受理P银行C分行信贷纠纷案件1003件,涉诉金额700余亿元。

事件发生后,银监会成立专责小组,与上海市委市政府、四川省委省政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风险处置和整改问责工作。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P银行C分行化解信贷资产风险有关工作,要求相关部门依法支持、协力化解P银行C分行信贷资产风险。四川银监局制订实施“特别监管措施”,实行“派驻式监管”,开展专项排查治理,积极推动合规整改工作。省金融工作局制订风险化解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地方政府落实维稳属地责任,全面加强管控,防止风险积聚发酵。四川高院与省金融工作局及P银行多次沟通协调,了解相关情况和诉求,梳理突出法律问题,制定下发《关于依法支持P银行C分行信贷资产风险化解工作的意见》,从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加大执行力度和制裁力度等方面,对P银行信贷纠纷案件立、审、执、保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保障P银行金融债权及时实现以及不良资产处置提供有力司法支持。

典型意义

在党委政府领导支持下,司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协作配合,形成化解矛盾、防控风险的最大合力,对推动P银行C分行走出困境提供了有力支持,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切实维护了经济金融秩序安全稳定。

四川高院以此为契机,以“解剖麻雀”“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不断优化金融纠纷案件审判流程,完善工作规范,健全制度机制,摸索积累审理处置涉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系列案件的成功经验,并切实解决金融纠纷案件“送达难”“执行难”“执行成本高”,以及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拖延审执进程等共性问题,推动全省法院金融纠纷案件审判质效整体、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