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分局关于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公告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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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测核查、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分类管理等非行政许可业务管理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分局自2024年5月6日起启用1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5厘米,宽3.5厘米,不刊五角星,沿长弧边上方刊“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下方刊印章名称“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文字自左而右横排。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分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