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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薅羊毛”=恶意逃废债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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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永耀■ 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  律师

“凭本事借的钱,为什么要还?”这是一些“老赖”的口头禅。他们利用网贷平台、小贷公司和金融机构的风控漏洞“薅羊毛”, 无论是银行信用卡,还是各类借贷机构,都有借款人以疫情、失业等为理由不还或者少还借款,甚至加入反催收联盟,意图逃避催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诚信体系,扰乱金融秩序,加剧金融风险的扩散。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调研发现,目前,恶意逃废债已形成一条产业链。从材料伪造到代理投诉,再到反催收服务,都有分工不同的人员予以协助完成。比如,通过伪造失业证明、隔离证明、困难证明、死亡证明等用于与债权人协商达成消除逾期记录、减免还款金额、征信修复等目的。2020年疫情暴发之后,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逃废债成为主要做法,更加剧了逃废债现象。在这一链条中,更有“专业人员”参与,比如债务维权经验丰富的人、从事金融服务多年的中介、有催收从业经验的人、有丰富民事诉讼经验的人等,他们在恶意逃废债产业链中形成了有组织、有纪律、分工明确的机构,对外提供逃废债服务并以此获利。有的企业甚至还借机“抱团式”不还钱,在局部地区形成了银行信贷质量集中恶化的趋势,一旦几家企业“成功”不还钱,效仿者就会越来越多,直接导致信用环境恶化,破坏当地金融生态。多家银行相关部门人士告诉记者,在处理投诉和反催收业务时发现,不同债务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竟然有许多雷同,甚至连错别字也无差,经查其证明材料、公章均系伪造。正因这种趋势在不断漫延,金融机构被迫长期要与恶意逃废债做斗争,然而受影响的远不仅只有金融机构。

一、从宏观上来看,个人逃废债将影响消费信贷领域的健康发展,阻碍小微普惠等金融政策的实施落地,甚至影响社会信用环境。

二、从金融机构端来看,这种现象会导致贷款不良率逐步上升,累积金融风险。在此情况下,金融机构基于信用的贷款模式,可能趋向于保守,不利于真正需要贷款的人获得金融机构贷款。

三、从金融消费端而言,借款人会误以为面临负债压力时可以通过某些手段“钻空子”,形成错误的金钱观、价值观。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欠债不还都是逃废债,逃废债强调债务人的主观故意性,也就是说,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债务的行为才是逃废债。所谓“有履行能力”是指有收入来源,或者虽无收入来源但有可供履行债务的资产,能够部分或全部履行债务。从债务人主观上来看,逃废债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积极地逃避履行债务,另一种是消极不作为。通常前一种被称之为“恶意逃废债”。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最新数据,截至2021年12月12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达7,059,969人,这还不包括已经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失信名单中删除的人,以及同一被执行人因多个执行案件被多次纳入失信名单的情形。逃废债现象在网贷行业尤为突出,一些借款人和借款机构借着网贷平台清退之际逃废债务。

凭本事借的钱,真的可以不用还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你自以为薅到的羊毛,将来要用成倍的代价还回去。

国家对恶意逃废债的惩治及治理给予了高度的重视,采取的也是零容忍的态度,对失信人的惩治和打击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惩戒力度也逐步增强。对一般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措施只是最基本的惩治手段,例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贷款、冻结账户、冻结微信支付宝、拍卖住房和车辆、限制出境、限制买房、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动车等。在2019年9月,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提出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包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有些人侥幸地认为,我借的是网贷,网贷不上征信系统,逾期也不会在征信报告中体现,但是这些人忽略了一点,一旦被认定为恶意逃废债后,就不止是在征信报告上会体现,而且还会标示为恶意逃废债,一旦征信报告上出现这样的字眼,后果可比逾期记录要严重得多。可以很明确地说,有如此标记的征信报告已彻底变成了“黑户”,凡是在办理需要查看征信报告的业务时,失信人将处处受限。而且上述信息还会被纳入“信用中国”数据库之中,失信人在日渐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中将无法立足和生存。